2002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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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明報
三少年網上偷武器被捕
【明報專訊】網上角色扮演冒險遊戲風靡萬千青少年,連虛擬武器亦成為盜竊目標。警方過去兩日拘捕3名16至19歲青少年,懷疑他們非法侵入他人的網上遊戲戶口,竊取15件「武器」。今次是警方首次就「擅取網上遊戲武器」展開拘捕行動,倘罪成最高可判囚5年。
網上遊戲盜竊問題惹起關注,始於上月中葵涌16歲青年梁浩賢,疑因不堪被人偷去辛苦「練功」換來的網上武器而跳樓自殺,但事件揭露法例存在灰色地帶。
最高可囚5年
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陳永安解釋,盜竊的目標通常為財物,但網上武器是一組數據兼且可以複製,未必符合「財物」的定義,一般很難構成盜竊罪。不過他強調,警方依然可用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」,去控告那些侵入他人遊戲戶口盜取武器的人,最高判囚5年。像近日被捕的3人即屬一例,故他呼籲青少年切勿以身試法。
具金錢價值警方關注
警方指網上遊戲的武器已變成可以轉移及具金錢價值的東西,故警方十分關注偷取網上遊戲工具的行為。
事發於今年6月10日,一名16歲男童在銅鑼灣一網吧玩耍一個網上角色扮演冒險遊戲後離開,但之後他發現自己遊戲戶口內15件武器(包括劍及防護用具)被他人私自轉移到其他遊戲戶口,於是報警求助。警方在遊戲供應商協助下,確認3名涉嫌偷武器的青少年遊戲用戶身分,遂於過去兩日在港島區先後上門拘捕3名16至19歲的青少年。
疑安裝間諜程式竊密碼
陳永安稱,暫未確定3名疑犯何以能取得受害人的遊戲戶口密碼偷武器,警方懷疑3人有可能是在網吧中偷看受害人密碼,但亦不排除有人或曾在網吧的電腦中安裝了間諜程式「偷錄」密碼,詳情有待調查。
陳氏又指,警方暫未決定是否落案起訴3名年輕的疑犯,抑或僅給予「警司警誡」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。
重點如下:
1. 雖然在香港網上的虛擬道具未必符合財物的定義,很難構成「盜竊罪」,但警方仍可以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」去控告那些侵入他人遊戲戶口盜取武器的人,最高可判囚5年。
2. 伺服器會記錄玩家很多重要的資料,包括物流記錄及使用者IP位址,要追查有關盜竊物品的去向是易如反掌的,而且在香港這個細小的地方,要查出盜竊者的真正身份亦是非常容易的。
3. 為免用現金買了盜竊回來的贓物而惹來不必要的麻煩,加上玩遊戲要靠自己的實力玩才有意思,本網強烈反對各位以現金購買虛擬道具。
4. 希望各位不要因一時的貪心而作出盜竊遊戲道具的行為,不要斷送自己的前途。 |